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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xyz2700 on Jan 31, 2024 4:09:25 GMT -6
在直接或间接出售两家受控公司时,就可能的资本收益而言,投资的会计成本是所出售公司的合并股权,即使其中一家公司的股权为负值。 税务上诉行政委员会(Carf)第二院第一普通小组在分析其中一家剥离公司指控法人所得税(IRPJ)和社会贡献调整评估错误的案件时理解了这一点买方净利润 (CCLS)。该声明报告了亏损,但没有记录资本收益。辅导员认定申报无误,资产总额计算正确。 在分析案件过程中,顾问们表示,其中一家公司的正净资产值与其收购支付金额之间的负差(后来在 IRPJ 计算中记录为损失)实际上对应于还收购的另一家公司的净股权负面影响,其特征是间接出售。 对于 Carf 来说,资本收益对应于两家公司的收购价值与资产净值之间的正差,因此,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保留了与所申报损失相关的金额的不允许。 报告员兼专家小组主席、顾问埃斯特·马克斯·林斯·德索萨表示,支持整个业务的合同涉及两家公司的联合出售,因此不允许单独核算。 裁决指出,“支持该业务的合同涉及两家公司的联合出售,因此资本收益必须根据两家公司的资产总和并共同考虑来确定”。这并不是违反CTN第186条的规定,要么是因为不当信用不能进入任何等级,要么主要是因为该规则仅涉及破产,而没有提及司法追偿中的债务等级。值得重 Whatsapp 号码数据 申的是,某些债务不包括在分期付款中并不会给他们带来优惠待遇。相反,事实恰恰相反:它们将继续保持原来的状态,并受到税务机关的强制征收——从一开始,或者对于那些被暂停的人来说,如果暂停的原因被逆转的话。 考虑到该标准不适用于特殊分期付款(各种Refis),甚至不适用于一般公司的普通分期付款,因此将吸引力归于正在接受司法追偿的公司的特别分期付款,也违反了合理性原则。 将标准与其外部应用条件相协调的责任感:“所选择的区分标准与所采用的措施之间的一致关系” [8]。现在,正在审查的规则所采用的区分标准(纳税人正在司法追偿中)与其所采取的措施(迫使他缴纳可能不应缴纳的税款)并不相符。相反,它使后者的处境更加恶化,并使其他债权人(包括其他税务机关)难以获得法律质量更好的信贷,值得STF对任意法律的传统谴责[9]制裁。”他解释道。 参赞卡洛斯·奥古斯托·丹尼尔·内托(Carlos Augusto Daniel Neto)表示,LINDB 本身提供了指导方针,确定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将满足其所瞄准的社会目的和共同利益的要求。“这并不意味着立法者的意图必须凌驾于法律文本及其在法律体系中获得的自身含义,而是说,如果对此含义有疑问,可以诉诸于旨在实现的目的来澄清标准的内容和范围”,他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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